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同意提名张加勇先生、尚巍巍女士、阮正富先生、杨红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毅平女士、章国政先生、包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章国政、阮正富、蔡定国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