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喜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并制定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捐赠康宁、安平、祥盛小区物业服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为减轻企业包袱,聚焦主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申请移交康宁、安平、祥盛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职能,由开发区管委会安排接管,由专业化企业集中统一管理。为保证移交后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各小区现有物业附属用房屋及其它构筑物类资产、配套服务设施由权属单位一并无偿移交至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截止2024年1月31日,移交资产净值共计33,173.66元。公司将以捐赠的方式完成相应资产的移交工作。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田新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田新华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的审查,认为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14日。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