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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6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2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亚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烟台亚通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莱州支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烟台亚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13.7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烟台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4日公司与齐鲁银行莱州支行签署了《齐鲁银行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烟台亚通在齐鲁银行莱州支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

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23-010号、2023-015号和2023-024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7666768216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山高新区永达街西首(福新街道办事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烟台亚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烟台亚通总资产为156,103,161.16元,总负债为94,266,879.14元,净资产为61,836,282.02元,2022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49,907,409.46元,净利润为4,033,949.25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烟台亚通总资产为149,761,594.70元,总负债为82,531,396.76元,净资产为67,230,197.94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6,177,738.53元,净利润为4,536,606.18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债务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00万元保证期间: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及税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2,695.1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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