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董事会将股东依据前款规定提名的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无权否决股东的该项提名。
董事、非职工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结果按候选人得票排序,以得票多的中选,直至足额为止。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董事会将股东依据前款规定提名的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无权否决股东的该项提名。 董事、非职工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结果按候选人得票排序,以得票多的中选,直至足额为止。 |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董事会将股东依据前款规定提名的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无权否决股东的该项提名。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非职工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结果按候选人得票排序,以得票多的中选,直至足额为止。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二)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
主要负责提名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对公司总经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二)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要负责提名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对公司总经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二)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
理提出的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部门正职负责人等人选进行考察,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提名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等;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负责制订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奖惩方案;听取并评审总经理制订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部门正职负责人的薪酬、考核与奖惩方案并提出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建议,制订公司推荐或聘任的所投资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方案、考核与奖惩方案;研究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并提出建议等;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要负责监督公司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 选、审核等;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