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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公司拟定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讨论,公司拟定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考核指标的设置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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