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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4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1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江金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 , 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相关的其他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内部审计制度》做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已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安城市公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及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常安公司拟通过调整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官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为支持公司发展,树立员工信心,公司部分董监高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150万元。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其中,关联董事杨江金先生、周剑峰先生、刘小玲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董事超过三人且均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本议案,决议有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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