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泰医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保障公司现金管理的合理期限,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谨慎决策。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 泉 | 刘乡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