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针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1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