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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银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4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1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3月1日上午9:3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郭庆

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荣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李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提名郭庆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提名康如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4)提名荣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5)提名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刘兴树先生、刘端女士、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刘兴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提名刘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告》。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通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由2,210,479,088元变更为2,691,327,729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筹办相关事宜。《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光梅,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品厂副厂长;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钨品厂厂长;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0年6月);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迪项目筹建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锑都环保项目总协调;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市场协调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副部长;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部长;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

李光梅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光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

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郭庆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9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专管员;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长;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分局长;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郴州市永兴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安仁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郴州市桂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嘉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嘉禾县委常委;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2月至2024年2月28日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29日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庆锋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庆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

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康如龙,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其间: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由湖南黄金集团选派到平江县长寿镇凤田村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机关第一分工会主席 (2016年11月),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选厂厂长兼支部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2018年9月);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综合办主任;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0年10月);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2022年3月)、副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兼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康如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康如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4、荣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业务拓展四部一级业务员;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业务拓展四部、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副主管;(其中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借调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在交流至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工作);2014年2月至2019年1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六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保全二部副高级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荣起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荣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5、石启富,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 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0年6月至1990年8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国债服务部干部;1990年8月至1992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期间:1991年1月至1992年1月随财政厅社教工作队到张家界扶贫;1992年1月至1992年7月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科级);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张家界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总经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张家界武陵国际大酒店 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06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管理一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至今任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石启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股东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石启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6、刘兴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先后于湖南师大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求学,获得悉尼科技大学愽士学位。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实证问题。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成员。现任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发表民商法方面论文40余篇,主持各类研究课题6项,出版专著六部。一直担任长沙仲裁委仲裁员,多年兼任过湖南师大法务办主任、郴电国际、金贵银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刘兴树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兴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7、刘端,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4月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

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刘端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端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8、王辉,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冶炼厂有色金属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技术中心主任兼书记等职务,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顾问。

王辉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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