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 26,4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 | 武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制造项目二期 | 17,600.00 | 12,000.00 | 2,000.00 |
3 | 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70,000.00 | 43,000.00 | 27,4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600.00 | 28,000.00 | 18,600.00 |
合计 | 132,600.00 | 105,000.00 | 70,000.00 |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