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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光精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1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认真核查,我们作为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本次发行的方案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益等违规情形。

4、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5、公司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

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有利于公司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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