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吉安万鸿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砻”)、吉安万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万鸿”)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476,000股,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1%,出借规模合计不超过8,952,000股,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百砻及吉安万鸿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3月1日,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已届满,所有出借股份均已归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1、股东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实施方式 | 出借期间 | 出借数量 (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
深圳 百砻 | 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4日- 2023年12月29日 | 1,130,000 | 0.2541% |
吉安 万鸿 | 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4日- 2023年12月29日 | 1,130,000 | 0.2541% |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出借股份均已归还。
2、股东本次业务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证券出借前持有股份 | 证券出借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比例 | ||
深圳 百砻 | 无限售 流通股 | 89,972,600 | 20.23% | 89,972,600 | 20.23% |
吉安 万鸿 | 无限售 流通股 | 68,372,600 | 15.38% | 68,372,600 | 15.3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间,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与此前已披露的出借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出借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百砻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吉安万鸿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