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昇药业: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1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为维护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完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进行了修订。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触发条件启动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2日在北交所上市,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年2月26日止,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4年2月26日为触发日。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叶山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19,596,20024.4953%
叶瑾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19,800,00024.7500%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山海、叶瑾之父女。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达成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将在满足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情况下依次实施增持、回购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故本次稳价增持计划由实际控制人实施。

2、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非公众股东合持股59,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999%。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增持 数量(股)计划增持 金额(元)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合理价格区间(元)增持资金来源
叶山海、叶瑾之不超过100股不超过1,990元竞价2024年3月7日-2024年6月6日不超过19.90元/股自有资金

注:根据公司制定的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

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经公司测算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增持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不低于25.0000%,公司股权分布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停止执行: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均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

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三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均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相关主体在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或增持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相关主体所承诺的上限;

4.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有关规定。

2.本公司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方案披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稳定股价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