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5年3月28日。《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