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8,000,000元,不超过10,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523,834股-654,7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1%-1.0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0月6日。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5.66%。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5,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占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75.66%,最高成交价为1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284,528.3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52.85%。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一)《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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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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