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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1

证券代码:834033证券简称:康普化学公告编号:2024-010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产

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

日,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

日。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84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发行价格

14.7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22,1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80.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974.3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03.67万元和以自有资金预付的保荐费(不含税)

9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6.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8-45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于2023年

日行使完毕。本次在初始发行股票数量1,500万股的

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25万股,发行价格14.77元/股,共募集资金3,323.25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91.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32.0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登记费等其他费用212.26元后,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净额3,1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4号)。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包含超额配售),最终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478.25万元,扣除发行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308.36万元。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均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进度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13,000.0010,513.4080.87%2024年3月31日
2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10,000.005,955.5259.56%2024年2月29日
合计23,000.0016,468.9271.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2月29日2024年4月1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4年2月27日,“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59.56%。

截止目前,公司“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拟购入的设备正陆续采购,鉴于公司拟调整部分实验设备,相应采购合同的签署预计晚于预期,导致该项目未能按照原计划顺利开展,对应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亦晚于预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决策程序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以及募集资金安全,在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4月10日。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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