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2月26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24年2月29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7名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军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军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交建2024年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交建10亿美元永续债再融资方案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一)同意通过中交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CCCI Treasure Ltd发行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境外债方式进行再融资,融资总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二)同意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交城投所属华中投资公司投资上海青浦华新镇凤溪社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城投)所属中交华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中投资公司)与中节能城市节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按90%:10%的股比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2.3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中交城投所属华中投资公司投资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交城投所属华中投资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智慧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3.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印发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