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3月1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王义平先生、王继民先生、冯巅先生、张思俊先生以视频接入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平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德国继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