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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1.6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35%,购买的最高价为12.41元/股、最低价为9.4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969.49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51.27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9.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304.65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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