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涉及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均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时期所发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92,473.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03%);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6,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4%)。
一、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占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凌驾于公司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通过违规从公司账户向第三方划出资金、违规以公司名义代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为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而被司法扣划等形式侵占公司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2,473.70万元。
(二)违规担保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凌驾于公司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违规对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提供的
担保事项共计2笔,担保本金余额6,125.00万元,共涉及两案件,目前都已处于判决状态。针对以上事项,公司财务部门已根据两案件的司法判决结果和会计政策对判决赔偿责任中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等计提预计负债,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审机构审计后的金额为准。以上案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积极准备部分案件的诉讼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公司公告,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诉讼及执行案件中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事实情况的确认,也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案件中放弃权利或产生任何减损本公司权利主张的效果,案件相对方无权以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为由对抗本公司在诉讼执行案件中所提出的权利主张。上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部分账户被司法冻结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以及《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等相关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因此公司就相关事项化解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达集团对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92,473.70万元,期间无进展。
(二)违规担保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提供的担
保事项共计2笔。期间,黄昌武(原债权人马太平)在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部分获得清偿,具体金额有待管理人确认。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升达集团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