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2003739
发证时间:2023年11月6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