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9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1.66倍,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5.1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将申报价格高于17.23元/股(不含17.2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7.23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7.23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2月28日14:50:50:06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6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7,1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704,300万股的1.002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3月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金美新1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29,65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3月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3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3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8、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4年3月1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中国日报》上的《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2024
年2月2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66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截至2024年2月28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A股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 | 2022年 扣非前EPS (元/股) | 2022年 扣非后EPS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 (2022年)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后(2022年) |
301429.SZ | 森泰股份 | 13.70 | 0.71 | 0.69 | 19.16 | 19.76 |
300644.SZ | 南京聚隆 | 13.97 | 0.51 | 0.42 | 27.18 | 32.99 |
000859.SZ | 国风新材 | 3.78 | 0.26 | 0.17 | 14.74 | 22.59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20.36 | 25.12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4年2月28日;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1)全球塑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业务有望持续受益随着人们对环境资源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废旧物资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而利用再生塑料和废弃木纤维生产木塑复合材料正是循环经济的典型代表,受益于此,全球木塑复合材料市场需求稳定增长。据StrategyR统计,2022年全球塑木复合材料市场规模预计为56.19亿美元,到2030年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25.98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0.62%。随着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塑木复合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将保持持续增长。2)公司综合实力处于国内塑木行业前列公司拥有惠东全球生产基地及多条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全包覆塑木生产线,具备行业领先的塑木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根据《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21)》,公司2020年实际塑木产量位列中国塑木行业第二。公司掌握了塑木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配方、生产工艺、测试等生产全流程工艺技术,成功在配方设计、共挤成型、安装技术等方面构建了多项技术壁垒。公司坚持自主科技创新,掌握了新型高耐候高剥离强度面层料生产技术、新型高耐候抗静电双层复合高分子型
材生产技术、塑木共同挤出成型技术、后处理自动化生产技术及数字化颜色调控技术等全包覆塑木产品生产全流程工艺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转化能力在近年得到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多项性能指标优于国家或国际标准,在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和美观度上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潜心研究用户需求,积极打造自有全球品牌“NewTechWood”,成功在欧美等成熟塑木市场打响了知名度,成为少数能够以自主品牌与国际行业龙头直接竞争的国内塑木厂商之一。3)公司参与国内多项行业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实力强劲公司自成立以来即秉承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对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先进设备的自主研发或技术改造,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及提升产品性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取得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拥有国内专利技术172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外观专利132项,同时拥有16项境外专利。公司的技术中心曾先后被认定为广东省塑木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木制品专业委员会首届理事长单位,广东省塑木型材及制品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基于在塑木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及综合影响力,公司曾多次受邀参与塑木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是GB/T35612-2017 绿色产品评价木塑制品、GB/T35463-2017木塑复合材料及制品体积密度的测定方法等国家标准的主导起草单位/参编单位。2021年8月,公司荣获由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木制品)十强企业”称号。2022年,公司入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的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且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公布的10种绿色设计的木塑型材均为公司产品,占比100%。
4)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具备相对较强的竞争优势A. 公司掌握塑木产品的核心配方,产品性能及成本优势明显公司自主研发的全包覆技术,大幅提升了塑木复合材料的性能,解决了传统无包覆层的塑木因裸露所带来的缺点,使塑木产品更耐候、更耐磨、更美观,具有抗划痕、抗静电、耐污渍、不易开裂、不易霉变等技术特点。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生产的全包覆塑木产品要实现较高的耐候性能,其面层料生产的核心配方材
料主要依赖国外公司进行供应,采购单价高达3-6万元/吨。公司已掌握包覆层配方自主设计能力,无需依赖国外特定供应商,面层料核心配方材料的生产成本平均仅需约1-2万元/吨,大大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技术独立性,在打破国外技术依赖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另外,公司自主研发的面层料配方在抗划痕性能、耐磨性能以及与芯层的粘合指数等产品各项关键指标上均显著优于对比厂商或行业要求,使得全包覆塑木产品的使用寿命长达25年,远高于普通塑木产品平均约6年的使用寿命。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配方设计保证了塑木不同介质之间高度粘合,使户外型材在长期日晒雨淋、冷热循环的恶劣条件下仍能保持良好的耐候性能。
B. 公司具有丰富的产品系列,产品品质优势明显公司在早期开发出全包覆技术的塑木产品后,不断的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后续又推出了提升产品木质感的系列产品,开发了适合家庭DIY的组合地板以及兼具设计美感及实用性的新型墙板,提供了数十种新的产品颜色,并通过升级产品配方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抗静电和防滑能力,还开发了具备更优承重结构性能的铝塑共挤产品,使公司的塑木产品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力。公司凭借上述成熟的全包覆技术、独特的产品外观风格、丰富的产品系列等竞争优势,已成功进入欧美等塑木成熟市场,产品销往全球50多个国家及地区。
C. 公司培育了国际知名的塑木品牌,打破了国内塑木产品整体以ODM为主的行业格局,自主品牌优势显著
目前全球塑木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我国塑木行业产品整体以外销为主,由于我国塑木品牌在境外知名度较低,国内塑木行业整体呈现以ODM贴牌为主、自主品牌为辅的行业格局,真正以自主品牌与国际塑木龙头企业直接展开竞争的企业较少。公司坚持培育自主品牌,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持续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推广,在全球市场上打造了“NewTechWood”这一深受消费者喜爱的知名品牌,2023年1-6月自主品牌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接近80%。公司凭借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上与国际行业龙头企业Trex、Fiberon等直接竞争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打破了国内塑木行业整体以ODM贴牌销售为主的市场竞争格局,是国内少数以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竞争的知名品牌商之一。
D. 公司积累了行业领先的优质客户,打造了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渠道优势明显
凭借领先的产品技术、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较高的自主品牌知名度,公司开拓了Home Depot、Lowe's等全球领先的家居建材超市、Amazon、Wayfair等大型零售商以及The Italian Decking Company等专业塑木复合材料经销商,以自主品牌入驻上述知名客户的销售渠道,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反映了公司自主品牌在塑木复合材料领域的产品优势和市场地位。
公司市场覆盖全球各大洲超过50个国家或地区,全球化的布局有助于打响公司品牌的全球知名度,有力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亦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9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1.66倍,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5.1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841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7.38%;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586,03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7.49%,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755.77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95,831.81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3,089.56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15.9085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市场化定价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深交所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和29,716,939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3,089.56万元,扣除6,997.87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091.7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美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4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美新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88”,该代码同时适
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716,939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8,867,754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29,65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641,552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32,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3,773,552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4年2月28日(T-3日)完成。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3月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4年3月4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4年3月6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4年3月4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2024年3月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2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2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4年2月29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4年3月6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4年3月6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3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3月8日(T+4日)刊登的《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3月6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3月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4年3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2月23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和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的《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中国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美新科技 | 指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结算平台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
本次发行 | 指本次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9,716,93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
网下投资者 | 指符合2024年2月23日公布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
网上投资者 |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 指2024年3月4日 |
元 | 人民币元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24年2月28日(T-3日)。2024年2月28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2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03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0.60元/股-35.82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736,82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核查,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有1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量为32,520万股,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的部分。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98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0.60元/股-35.82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704,30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高于17.23元/股(不含17.2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7.23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7.23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2月28日14:50:50:06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66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7,1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704,300万股的1.002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71家,配售对象为5,932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10.60元/股-17.23元/股,拟申购总量为4,657,13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798.49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报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 报价中位数 (元/股) |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
网下全部投资者 | 16.1800 | 16.1046 |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 16.0200 | 15.9085 |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 16.0000 | 15.8075 |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 16.0200 | 15.9081 |
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以外的其他配售对象 | 16.6700 | 16.4240 |
证券公司 | 15.6900 | 15.7551 |
基金管理公司 | 16.0000 | 15.8195 |
期货公司 | 16.1900 | 16.3548 |
信托公司 | 14.9000 | 14.9000 |
保险公司 | 16.4500 | 16.2592 |
财务公司 | - | - |
合格境外投资者 | 15.8600 | 16.0680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6.6700 | 16.5337 |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5.9085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17.24亿元。发行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9,047.03万元和8,247.98万元,发行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规定的上市标准。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1个配售对象拟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4.50元/股,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71,100万股,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841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586,03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规模的2,755.77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报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2024年2月2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66倍。
截至2024年2月28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A股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 | 2022年 扣非前EPS (元/股) | 2022年 扣非后EPS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 (2022年)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后(2022年) |
301429.SZ | 森泰股份 | 13.70 | 0.71 | 0.69 | 19.16 | 19.76 |
300644.SZ | 南京聚隆 | 13.97 | 0.51 | 0.42 | 27.18 | 32.99 |
000859.SZ | 国风新材 | 3.78 | 0.26 | 0.17 | 14.74 | 22.59 |
平均值 | 20.36 | 25.12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4年2月28日;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9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1.66倍,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5.12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716,939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8,867,754股。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641,552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32,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3,773,552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43,089.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97.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6,091.7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于2024年3月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3月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4年2月29日(T-2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4年3月4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4年3月5日(T+1日)在《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6日 (2024年2月23日) 周五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
T-5日 (2024年2月26日) 周一 |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
T-4日 (2024年2月27日) 周二 |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 |
日期 | 发行安排 |
前) | |
T-3日 (2024年2月28日) 周三 |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
T-2日 (2024年2月29日) 周四 |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 (2024年3月1日) 周五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日 (2024年3月4日) 周一 |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
T+1日 (2024年3月5日) 周二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
T+2日 (2024年3月6日) 周三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
T+3日 (2024年3月7日) 周四 |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T+4日 (2024年3月8日) 周五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3月1日(T-1日)公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2,218.00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29,655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截至2024年2月28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3月8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 类型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 | 2,351,240 | 34,092,980.00 | 12 |
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 |||||
2 |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 2,062,492 | 29,906,134.00 | 12 |
3 | 中金美新1号资管计划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1,529,655 | 22,179,997.50 | 12 |
合计 | 5,943,387 | 86,179,111.50 |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43,387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56家,对应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5,841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申购数量总量为4,586,03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24年3月4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4.5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24年3月4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4年3月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4年3月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中国日报》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
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2024年3月6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3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当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588”,未注明或者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
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1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2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3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4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5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6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7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8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9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10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11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1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13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14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15 |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16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序号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17 |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18 |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19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6)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3、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24年3月8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3月7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5、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3月4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
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32,000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3月4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7,132,000股“美新科技”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5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美新科技”;申购代码为“301588。
(四)网上发行对象
2024年3月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2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4年2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4年2月29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7,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份额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开通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24年2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3月4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3月4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
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3月4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3月5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4年3月5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中国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3月5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4年3月6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和《中国日报》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3月6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3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3月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3月7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3月7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4年3月8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含70%),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3月8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东亮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
联系人:邹小敏、孙晗笑
联系电话:0752-6531633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62
发行人: |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日 |
(此页无正文,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备注 |
36 |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信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210417.23800高价剔除
42 |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信中国优质企业逆向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2854217.23710高价剔除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备注 | |||
85 |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价值稳进郑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2469316.81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18 |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中性对冲策略优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7933716.67800有效报价
128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投资-新壹心对冲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1020216.6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48 |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泰量化对冲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1280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泰量化进取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1363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泰量化进取运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124016.67800有效报价
153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青云指数增强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343416.67790有效报价
171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38416.67800有效报价
备注 | |||
172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35316.67800有效报价
175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413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39316.67800有效报价
182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538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521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548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28916.67800有效报价
204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青云指数增强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716216.67800有效报价
208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082816.67800有效报价
210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27816.67730有效报价
214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浦中证500指数增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795416.6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19 |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0978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27516.6769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55916.6772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15216.67760有效报价
257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中泰量化30专享领航运作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346116.6778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81 |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臻享量化选股领航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162016.67800有效报价
300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臻量化选股领航运作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008016.6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12 |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430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46416.67800有效报价
318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509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868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91116.67800有效报价
324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兴灵量化选股领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912616.67800有效报价
343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臻量化选股领航运作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347016.6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51 | |||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594116.67800有效报价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593116.67800有效报价
386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行4号私募基金089913028316.0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29 |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龙凤呈祥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4854216.7468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72 |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晋泰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4912016.7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15 | |||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陆享中证500指增运作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416916.7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58 | |||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1000指增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7953716.7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601 | |||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中性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378516.7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644 | |||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泰瑞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40553916.7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687 |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优势回报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85914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703 |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06342016.40800有效报价
725 |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指数增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321416.73800有效报价
727 |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量化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964516.73800有效报价
730 |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量化对冲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092016.73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748 | |||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指数增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698416.73800有效报价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量化对冲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940216.73800有效报价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量化对冲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092016.73800有效报价
770 |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股票量化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4079616.73800有效报价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量化对冲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7601916.73800有效报价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指数增强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9204016.73800有效报价
773 |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信淮量化优选1号b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9749616.73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816 | |||
上海佳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期恒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三期089927910316.9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859 |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9447816.31640有效报价 |
备注 | |||
902 |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宝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2688616.31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945 | |||
北京卓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卓识中证500指数增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182416.56760有效报价 |
备注 | |||
988 | |||
上海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启林信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7236817.1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031 |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261215.9948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074 | |||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致远量化多头运作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943217.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117 |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758716.5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160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40115315.0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203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907216.1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246 |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89904400416.5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289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089904387916.19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332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研究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21911216.19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375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成长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1161516.19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418 |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科锐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553314.5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461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6677416.4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483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柒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089919429216.45800有效报价
150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089921277016.4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506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89905696616.45800有效报价
154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德泰资产管理产品089929172716.4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590 |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7172516.6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633 | |||
海南进化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化论悦享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7085515.9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676 |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6707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719 |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34023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762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股票精选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890317.1852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805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股票精选5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7534517.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848 |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875516.3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891 | |||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幻方星月石8号私募基金089916608916.83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917 | |||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多策略1号私募基金089913352416.66800有效报价
1934 |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幻方大盘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2878916.6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1977 | |||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皓月5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70216.6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020 | |||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紫云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221216.6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063 | |||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千宜群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47204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106 | |||
深圳诚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奇对冲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241216.8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149 | |||
深圳诚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奇信盈中证500指数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899216.8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192 |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0378116.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235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089907768316.0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253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17337716.02800有效报价
2278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19451616.0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321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景气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346616.0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364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招商组合089931299716.0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407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4975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450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强化回报混合型养老金产品0899060960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493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行业配置资产管理产品0899137754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498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MSCI中国国际指数资产管理产品089914890016.88800有效报价
2536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1893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579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8504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622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54997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665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湾区产品委托投资089936174716.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708 |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银兴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99991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751 |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申鑫利3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38767716.2046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794 | |||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建信组合089919977015.7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837 |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286814.9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880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436516.1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923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量化增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12655416.1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2966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063516.1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009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307216.1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052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48016.1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095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南方组合089905182216.1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138 |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89904416716.4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181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623215.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224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鑫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089907968715.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267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9260315.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310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合089920312015.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353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易方达组合089924420515.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396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30205815.8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439 | |||
上海天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演善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391416.5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482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6286716.5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525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2244116.56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568 | |||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正乾6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4683416.2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611 |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精选PC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3340916.4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654 |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精选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258116.4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697 |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智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300016.4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740 |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智选3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849816.4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783 |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资产-长盛1号资产管理产品089925915015.83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826 |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25659916.4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869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100015.15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912 |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至诚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8106815.89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955 | |||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道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224516.2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3998 |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林荫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89906514716.6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041 |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悦动畅享混合型养老金产品089928016016.64800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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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4 |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梧桐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3627516.93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127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89905405316.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170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众安保险1号资产管理计划089917304416.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213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248816.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256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20708416.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299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089927669716.1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342 |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嘉选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641915.92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385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2279615.5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428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41567315.5736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471 |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16843915.5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514 |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5500915.5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557 | |||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2450516.4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600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089906111215.3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643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248615.3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686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8050015.3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729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新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761417.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772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低碳投资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1465317.0065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815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43968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858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5718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901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202177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944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4133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4987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7077215.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030 |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组合089919802515.6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073 |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12828615.73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116 |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价值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7769815.4364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159 | |||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07438314.89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202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187916.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245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9318016.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288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5504316.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331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41069416.0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374 | |||
杭州龙旗科技有限公司龙旗股票量化多头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502115.4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417 |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远基金洞见价值二期五年持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9285614.77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460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0735016.8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503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26012815.9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546 | |||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盈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747214.9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576 |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中证1000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40962315.56800有效报价
5589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8271314.987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632 | |||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070715.5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675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89904508314.9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718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浙江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5500714.94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761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红利优选产品委托组合089916339415.2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804 |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2990515.8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847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4166915.28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890 | |||
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089910015416.80800有效报价 |
备注 | |||
5918 |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计划089912963915.00800无效报价2
5933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中证500指数增强鑫享21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9220216.47800无效报价2 |
备注 | |||
5976 | |||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7595114.05800低价剔除 |
备注 | |||
6019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640514.00800低价剔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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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 | |||
海南果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果实长期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09023812.50800低价剔除 | |||
注:“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属于未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相关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的情形,“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属于经核查不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可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