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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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赖湘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赖湘军先生因已连续六年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赖湘军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赖湘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赖湘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赖湘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于赖湘军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赖湘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赖湘军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赖湘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赖湘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