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04.8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000万-2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00万元至亏损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3,100万元至亏损4,600万元。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目前公司基本面未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与基本面严重背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2月29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45.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同时,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04.8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5),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万元至亏损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3,100万元至亏损4,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3、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04.86%,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目前公司基本面未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鉴于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与基本面严重背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