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