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王佳才、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海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公司董事段浩然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