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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九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定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也不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并由公司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也不发放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按月发放、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九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该薪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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