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2月28日在黄山凯悦嘉轩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其中董事高敏坚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独立董事张月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崔鹏先生、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张月红女士、吕先锫先生(离任)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69,546,094.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6,751,783.95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36,954,609.45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244,996,746.4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574,346,522.6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336,870,526.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7,475,996.3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30Z020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共计936.8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金额(万元) | 姓名 | 金额(万元) |
孙 毅 | 195.70 | 江 蕾 | 15.50 |
周 原 | 15.50 | 余 波 | 15.50 |
高敏坚 | 15.50 | 吴旭峰 | 106.00 |
鲍祖本 | 195.70 | 王长春 | 106.00 |
潘 健 | 132.10 | 唐永亮 | 53.00 |
沈 陶 | 15.50 | 吴 旭 | 55.30 |
王 冬 | 15.50 | ||
总计 | 936.80 |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江蕾、余波实施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向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5年4月30日止;向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5年4月30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公司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6%的股权)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