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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在2023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官喜俊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晓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题
2023-2-162023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计划的报告 2、关于2022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2023-3-102023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决议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 3、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2023-4-2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2023-5-19关于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1、关于取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7-12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书面意见《关于改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8-152023年度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2、《2023年半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2023-10-26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基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变动不能满足公司2023年报正常披露的时间要求的客观原因,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改聘2023年报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七)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处置报废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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