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连热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

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有关要求,此次变更本公司主要涉及租赁交易中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应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20,508.76
未分配利润-20,508.76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20,508.76

四、监事会对会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