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273.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5,735.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450.33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个案件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个案件中二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合计约52万元,该赔偿金额包含在东方海洋重整赔偿范围内,中天运也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前述虚假陈述案件不影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
3. 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自律处分、刑事处罚。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贾丽娜,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刘鑫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3年12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贾丽娜 | 2023年12月29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 | 贾丽娜作为无锡帝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中国证监会上海办专员针对上述事项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3. 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贾丽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鑫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68万元,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天运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中天运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天运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天运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