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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于2023年5月19日,被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以及专门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审慎审议了各项董事会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专门意见: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高性能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3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发表专门意见的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3次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3. 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建辉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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