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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28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相关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补选徐敏女士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补选胡鹏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由程诚女士、徐敏女士、马长安先生组成,程诚女士为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华平先生、胡鹏女士、张璇女士组成,张华平先生为召集人。

胡鹏女士、徐敏女士简历已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聘任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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