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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审议通过,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第四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

四、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职务津贴。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

六、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职务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及职务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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