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5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艳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