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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2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和实际需求为依托,遵循稳健、安全经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审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合理规避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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