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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1日以电话、邮件或其他口头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2月28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医疗美容业务的全国战略布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姿医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聚劲时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洪鸣分别持有的郑州集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集美”)70%、18%、12%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S00007号,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郑州集美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515.00万元(即郑州集美100%股权评估值结果为15,515.00万元)。基于以上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郑州集美70%、18%、12%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10,844.40万元、2,788.56万元、1,859.04万元,合计15,492.00

万元。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郑州集美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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