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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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权予以制止。第二十四条 保荐机构每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如保荐持续督导期届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第二十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