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农种业”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农种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9号)同意,康农种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13.4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下同),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950.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49.7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00.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分别出具了永证验字(2024)第210002号《验资报告》和永证验字(2024)第21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金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2.5万吨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项目 | 24,948.40 | 22,898.40 | 10,100.32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4,300.00 |
合计 | 29,948.40 | 27,898.40 | 14,400.32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 |||
刘毅 | 李兴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