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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载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9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4-005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焱瑜女士、崔健先生、潘松先生、吴倩珊女士、尚洋先生、陈秋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黄焱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崔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潘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吴倩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提名尚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提名陈秋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被提名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提名张利国先生、赵国平先生、王元月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张利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赵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王元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利国先生、王元月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国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全体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黄焱瑜,女,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经济师。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佛山市南海区高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副经理,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高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第一支部委员,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高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投资发展部经理,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焱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黄焱瑜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控股的国有全资公司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黄焱瑜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崔健,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至1996年7月在中国海洋大学任教;1996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青岛东软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青岛东软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青岛东软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4年8月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4,28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潘松,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博士。1999年至2001年任美国新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1年至2015年7月任上海海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研发部设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发总监、副总经理、青岛海尔集团国家数字家庭网络重点实验室集成电路方向核心设计人员;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上海东软载波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东软载波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拥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六十余项,在一级期刊杂志、国际会议、EI期刊等发表论文十余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吴倩珊,女,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6年参加工作,曾任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战略投资部副经理、党群综合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直属党支部书记、党群综合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倩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倩珊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控股的国有全资公司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直属党支部书记、党群综合部经理。吴倩珊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尚洋,男,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参加工作,曾任碧桂园集团机器人谷建设指挥部桃村项目总经理、碧桂园集团江中区域珠海城市公司投资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运营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尚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控股的国有全资公司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运营部副经理。尚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陈秋华,女,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佛山市禅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理助理;佛山传媒集团佛山日报社事业部财务主管;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佛山市南海区会计学会理事;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预算财务股副股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秋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利国,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3年,张利国先生参加了律师事务所的创办,并获得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专业资格,曾就职于北京市医药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利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赵国平,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1994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巴中市分行,曾任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州信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合伙人。现任税立方信恒(广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主任税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王元月,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应用数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教授职称。1989年起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元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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