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产品回溯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