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主持人:陈锦石董事长
6、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
现场出席 | 5 | 1,577,148,458 | 41.22% |
网络投票 | 57 | 23,249,166 | 0.61% |
总体出席 | 62 | 1,600,397,624 | 41.8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为珠光椒江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延长化解逾期有息负债风险承诺期限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00 |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1,595,092,424 | 99.669% | 5,244,600 | 0.328% | 59,600 | 0.004% |
2.00 | 关于为珠光椒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 1,580,708,058 | 98.770% | 19,629,966 | 1.227% | 59,600 | 0.004% |
3.00 | 关于延长化解逾期有息负债风险承诺期限的议案 | 1,596,466,024 | 99.754% | 3,872,000 | 0.242% | 59,600 | 0.004% |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00 |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17,944,966 | 77.182% | 5,244,600 | 22.557% | 59,600 | 0.256% |
2.00 | 关于为珠光椒江提供担保的议案 | 3,560,600 | 15.314% | 19,629,966 | 84.429% | 59,600 | 0.256% |
3.00 | 关于延长化解逾期有息负债风险承诺期限的议案 | 19,318,566 | 83.090% | 3,872,000 | 16.654% | 59,600 | 0.256%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周芙蓉、麻冬圆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