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13194,发证日期:2023年12月13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