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小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春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志、田新生、王春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莉、姚新平、李小蓉组成。
特此公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