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
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上述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自愿延长所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
一、相关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情况
姚海霞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王咸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姚海霞系王咸华之配偶,王鹏系王咸华、姚海霞之子。
2、追加承诺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股份类别 | 直接持股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姚海霞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50,000,000 | 34.35% | 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限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 |
王咸华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000,000 | 13.74% | 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限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 |
王鹏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000,000 | 13.74% | 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限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 |
3、追加股份锁定期限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和王鹏先生最近十二个月内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4、追加承诺股东关于股票锁定期的原承诺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进行减持。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但减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相关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及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自愿延长所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
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追加承诺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直接持有股份 | 原限售截止日 | 延长限售期 限(月) | 延长限售期后的 截止日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姚海霞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50,000,000 | 34.35% | 2024年3月10日 | 12 | 2025年3月10日 |
王咸华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000,000 | 13.74% | 2024年3月10日 | 12 | 2025年3月10日 |
王 鹏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000,000 | 13.74% | 2024年3月10日 | 12 | 2025年 3月10日 |
2、其他承诺事项
上述股东自愿延长首发前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同时,对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2)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上述追加承诺的相关股东的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发现违反承诺情况,将按照规定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承担相关责任。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