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02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2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谢祥娃、刘伟、黄奕鹏、汤勇、王承志等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由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03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