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3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类别 |
1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49,943,960 | 19.14 | H股 |
2 | 阮洪良 | 439,358,400 | 18.69 | A股 |
3 | 阮泽云 | 350,532,000 | 14.91 | A股 |
4 | 姜瑾华 | 324,081,600 | 13.78 | A股 |
5 | 郑文荣 | 46,801,800 | 1.99 | A股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4,536,375 | 1.47 | A股 |
7 | 祝全明 | 31,201,200 | 1.33 | A股 |
8 | 沈福泉 | 31,201,200 | 1.33 | A股 |
9 |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400,000 | 1.12 | A股 |
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796 | 0.81 | A股 |
注: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4年2月23日的总股本2,351,324,235股计算。“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3、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和赵晓非四人。其中,阮洪良与姜瑾华为夫妻,阮泽云为阮洪良和姜瑾华之女,赵晓非和阮泽云为夫妻,以上四人于2016年9月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士协议。阮洪良持有公司439,358,400股A股普通股,姜瑾华持有公司324,081,600股A股普通股,阮泽云持有公司350,532,000股A股普通股,赵晓非持有公司4,800,000股A股普通股,四人合计持有公司1,118,772,000股A股普通股。阮洪良另持有H股股票485,000股,姜瑾华另持有H股股票111,000股, 阮泽云另持有H股股票2,203,000股,均已纳入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的股票中计算。阮洪良持有A股、H股股票合计439,843,400股,合计占比18.71%,阮泽云持有A股、H股股票合计352,735,000股,合计占比15.00%,姜瑾华持有A股、H股股票合计324,192,600股,合计占比13.79%。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