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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4年1月26日(即上一期诉讼仲裁公告披露日)至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3件,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4159.9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年报数据)的11.25%。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表:

序号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受理/收到起诉状或申请书时间诉讼(仲裁)机构名称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涉案金额诉讼(仲裁)进展
1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诉请支付溯源服务费、违约金、律师费,合计8872200.54元。2024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887.22万元一审中
2韩志向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绩效奖金的扣款及加罚给付,合计337500元。2024年2月牙克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韩志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75万元劳动仲裁中
3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乌拉圭屠宰企业Rondatel S.A.(简称22厂)、本公司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师费、仲裁费用。2024年2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2厂、本公司4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238.96万元)仲裁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审理或仲裁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2、韩志《仲裁申请书》;

3、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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