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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4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罗彪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罗彪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3月至2007年10月,历任安徽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助理、国际经济处副处长、市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历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0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副主任、MPM中心主任、EMBA中心主任,副教授;2019年12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5月至今,任舜禹水务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安徽皖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罗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罗彪先生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1、《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

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4年3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自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3月11日。

4、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5、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①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9楼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周樊

联系电话:0551-66318181

电子邮箱:zhouf@shunyuwater.com

邮政编码:231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6、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罗彪2024年2月26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彪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提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赞成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提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

同一项提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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