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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6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19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人,代表股份82,406,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64,79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61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7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12,056,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2人,代表股份12,056,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时持有“冠中转债”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7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7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7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7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陈静、李雯雯

(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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